困苦的法律责任――关于医疗纠纷的对话

  小张发烧生病去医院,没怎么地医生就说是感冒,看他像个土财主,开药时就只选贵的没选好的,花了好百块钱,可是药到病没除,小张不放心,又到另一家医院去看,结果,医生忙活一阵子,诊断为肺结核,对症下药,病很快就好了。虽说药品价更高,但生命诚可贵呀,小张心想,肺结核属传染性疾病,要不是诊断出来,自己还就成了人民的害虫,这有多危险呀。小张要讨个说法,他吸取上次交通事故的教训,决定还是先去问问好朋友甄律师。    
    一说完缘由,没想到甄律师不情愿,说是医生工作是高风险的职业,这活一向不好练,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算是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之一,工作重要着那,你就别给添乱了,我这也忙着,别理我,律师的时间可就是金钱。小张不甘心,说我就是觉得群众的眼里也揉不得沙子,再说四化也不是一天就能实现的。甄律师正言道:你恐怕还是心疼那几个白花的冤枉钱吧?是又怎么着,我也是苦孩子出身呀,刚过上甜蜜的生活,还不得珍惜点。小张恳切要求:今后少不了有个头痛脑热的再上医院,我得留神,您无论如何得在这方面提高一下我的法商。甄律师笑道,你算是一顽主,我就再给你普一次法,为和谐社会作点贡献,你说 的这个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案件范畴。诉讼起来可是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多种变化的可能性,老百姓叫这个板可是不容易的。小张说:这我明白,虽说是求医问药,可也不能当冤大头呀,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咱有法律的武器呀!白衣天使,甄律师纠正道:这病最终还不是医生挽救了你。总体而言,医疗纠纷中涉及到的医生顶了天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关系,关于医疗纠纷中深刻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先打住不谈。就医疗纠纷而言,法律规定医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有两类,一是医疗事故;二是医疗差错;前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国务院为此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根据损害后果大小分为四级,根据当事人或者医疗机构的申请由专门的医学会予以鉴定和再次鉴定。‖ZD_PH‖这里说明一点,是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有否医疗事故鉴定书,不是进行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条件。医疗事故鉴定书在诉讼中只不过是起到证据作用。实际中,遇到更多的是达不到医疗事故等级的医疗差错情况。这我信,小张说:不然,我再进医院就感到杀机四伏啦。甄律师强调说:医生和患者的关系与我们律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相似,特别注重责任和信任。

     小张又问: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有何区别呢?我的情况属于哪一种呢?甄律师回答说:医疗差错在性质上与医疗事故是相同的,都是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行为造成的,属过失。区别只是医疗差错损害的后果较轻,具体来说,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结果。这其中,有的是一般医疗差错,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有的是严重医疗差错,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行为给病员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治疗费用,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其他不良后果。依照法律的规定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构成医疗差错的,医疗机构仍然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因此,你遇到的情况可能属于医疗差错,你可以起诉,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你有可能胜诉并获得赔偿。您这善解人意的话听着舒坦,小张高兴说:我听明白了,并非是断胳膊少腿了才能告医院,如果伤了咱,痛了咱,骗了咱即使轻点的也能告。你这话虽糙点,但理不糙,甄律师规劝说:理解就行,但要想打官司,那可是个细活,就拿你的事情来说,如果起诉,关键一点是要有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你的损失有因果关系,同时你的损失是直接的,再说了,现在构建和谐社会,即使群众的眼睛里有沙子,自己给自己上点眼药能解决的,也就算了,要理智,也要讲究诉讼成本。我一直都是在委屈中长大,小张一脸坏笑:这点事抗得住,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护士阿姨给接的生,与人为善是咱本性。甄律师摆摆手,得,你算是一人精,我们当律师的深有体会,这医疗纠纷的官司一但打起来,双方无论哪一方胜诉与否,另一方的法律责任都是困苦的。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