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的电梯费该交吗?

-------------谈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拔地而起,交付使用。这些高层住宅都安装了电梯,以方便居住在高层楼房里业主的上下进出。为此,业主需要为电梯的使用和维护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生活中,业主对电梯的使用情况并不完全一样,特别是居住在一层乃至二、三层的业主,基本不用或者很少使用,这些业主是否也要象同一栋楼的高层住户业主那样,如数缴纳电梯费呢?

 

依照法律的规定,高层住宅一楼的业主同样需要缴纳电梯费用。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物业集权管理的目标,《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而高层住宅的电梯就是该条所指的共有部分内容。由于小区的物业设施公共部分是一个系统和普遍联系的整体,不能象业主所属的专有部分加以分割和区分,所以,业主对此有无差别的共同的义务和权利,不能仅以自己个体的感受或者使用情况来决定缴费与否或多少。由于技术和成本的限制,无法做到绝对的公平,所以,法律就作出了上述的规定。否则,就会为很多人不缴或少缴类似电梯费这样的公共费用提供了借口或理由。比如三、四楼乃至五、六楼更高的业主强调自己为锻炼身体,坚持走楼梯而不缴电梯费。有的主业以将自己的生活垃圾每日带出小区丢弃于马路垃圾箱里为由而拒缴垃圾费等等。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例子,以一己之私而害大众之公,到头来,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小区的物业管理难以为继。

 

当然,客观上也要承认高层一楼住户对电梯的使用需要基本上是没有的,法律也允许另外作出豁免的约定,即在交房前销售高层住宅时业主公约中作出约定,让全体业主予以同意,或者在交房后使用高层住宅时,取得该栋楼全部住宅业主的同意。这样,一层乃至二层等的业主也可以不缴或少缴电梯使用费用,除此之外,有电梯的高层住宅一楼业主应当缴纳电梯费用。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