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问题的对话
“您可得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小张嚷嚷着走进来。甄律师正在欣赏音乐“春天圆舞曲”。他看到小张微微一笑。小张也是一脸的笑:“是啊,什么问题到您这都像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甭套瓷,有话直说,又是学雷锋见行动吧?”甄律师直截了当地问。“让您猜着了,还是上次我那单位同事的事。他们夫妻双方正处于上法院前的胶着状态。”小张说道,“这次是房子的问题。我那同事领证结婚后,父母给买了一套房。嗨,那房子那地段,可是没得说的,就是奔着学区去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连孙子辈的前途都一并考虑了。现在问题是,我那同事的媳妇就盯着这套房呢!现在谁都知道,夫妻婚后添置的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也要分一半。道理我同事也懂,可又觉得心不甘:不花一分钱,白得半套房。我来帮着问问。”小张满脸的困惑。
甄律师认真地问:“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小张说:“所有一切登记手续均是我那同事的父母办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那同事的名字。”
“这就结了。”甄律师解释道,“夫妻婚后添置的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般的原则,体现的是同心同德,同舟共济的家庭道德。但是法律也允许例外的自由。结婚后,一方父母给自己亲生子女所购买并且产权明确登记为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另一方无关,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甄律师继续解释说:“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哦,原来如此,果真是术业有专攻呀。”小张释然。“我那同事的媳妇算是歇了呀。”“你不会去火上浇油吧?”甄律师说:“法律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还是要考虑家庭的伦理影响多一点,这个道理就如同孔子所说的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小张认真地说:“还是要与人为善,多做劝解工作,谁让我是介绍人呢!”
甄律师回答说:“这才叫学雷锋见行动。”